消防兵和消防員的區別
消防兵和消防員在職責、隸屬關系、訓練要求以及待遇等方面存在一些區別:
1. 職責和隸屬關系:消防員通常指的是在消防部門工作的專業人員,包括政府消防部門、企業消防隊等,他們可能是公務員或合同制員工。而消防兵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一個警種,屬于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公安消防保衛任務和應付突發事件的雙重職能。
2. 訓練和要求:消防員作為特殊的救護職業,需經過特殊的體能、技能及心理素質的訓練,保證具備特殊的體能、技能及心理素質的要求。消防兵則作為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供給標準,享受解放軍的同等待遇。
3. 待遇和福利:消防員的待遇可能根據其是否為公務員或合同制員工有所不同。消防兵作為軍人,其待遇由國家規定,并享有一定的軍人福利。
4. 職業發展:消防員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暢通的成長渠道,可以通過逐級晉升或通過專門錄用干部考試提任為干部。消防兵退伍后,可以利用在部隊中學到的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如企業安全員、消防車司機等。
5. 編制和退役后的工作:消防員的編制可能是事業編制或合同制,而消防兵作為軍人,其人員名額為國家行政編制,行政經費由國家財政支出。
6. 改革背景:近年來,消防部隊經歷了改革,消防兵的身份和職責有所調整,趨向于更加專業化和職業化的方向。
了解這些區別有助于更好地認識到消防兵和消防員在社會消防安全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和重要性。
當消防員有什么待遇
成為消防員,根據提供的信息,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工資和福利:消防員的工資待遇與其職務職級序列相銜接,符合消防救援職業特點。例如,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招聘的政府專職消防員中,戰斗員、執勤車駕駛員的年薪約為15.4萬元,包含個人繳金部分。
2.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為消防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
3. 休假制度:消防員入職后根據銜級和工作年限享有相應的探親、休假、療養等權益。在保證駐勤備戰力量的前提下,可合理安排消防員輪休、調休和離營住宿。
4. 晉升機會:消防員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暢通的成長渠道,只要努力工作,能力素質和現實表現優秀,崗位有空缺,就能按規定比例逐級晉升。
5. 教育培訓:優秀消防員可以通過單獨招生,擇優選拔到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定向培養,畢業后可提任為干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消防員還可通過專門錄用干部考試直接提任為干部。
6. 優待政策:消防員在傷亡撫恤、退出安置、就業創業、家庭優待、子女入學、住房醫療、交通出行、參觀游覽等方面享受專門優待政策。
7. 落戶政策:政府專職消防員可享受部分在滬落戶的優惠政策,例如在申辦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時,由市消防救援總隊評定達到一定技術的,在高風險區域或特殊危險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等。
8. 退出機制:消防員實行全程退出機制。不適合繼續從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經組織批準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滿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規定給予補助;工作滿12年、不滿退休年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據本人意愿也可選擇領取補助自主就業;達到退休條件的安排退休。
9. 榮譽稱號和獎勵:工作期間獲得榮譽稱號或立功的消防員,由所在單位按照標準增發一次性補助金。
10. 其他補助:符合條件的消防員可申領子女保育教育補助費和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并由所在單位參照轉制前標準發放。
這些待遇體現了國家對消防員職業的重視和對消防員個人及其家庭的關懷。消防員作為承擔重要社會責任的職業,其待遇和保障措施有助于提升職業吸引力,確保消防隊伍的穩定和戰斗力的維持。
消防員屬于軍還是警
消防員在中國歷史上的隸屬關系經歷了變化。可以總結如下:
1. 在2018年之前,消防員屬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武警部隊)的一個序列,同時也是公安機關的一個警種。武警消防部隊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能部門,也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軍人和警察的雙重屬性。
2. 2018年3月21日,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隊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這意味著消防員不再具有軍人的身份。
3. 改制后,消防員劃入了應急管理部建制,成為應急管理部國家消防救援局管理的行政編制人員,既沒有了軍籍,也沒有了警籍,但仍然保持了類似武警部隊的級別編制、銜級標識和日常勤務。
4. 消防員現在被視為獨立的職業,有自己的組織和管理體系,招錄一般有定向招錄、專項招錄和公開招聘等渠道。
綜上所述,當前消防員既不屬于軍人也不屬于警察,而是作為應急管理部下屬的一支專業化、行政編制的救援隊伍。